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passenger car
本文件规定了车长4.2 m~5 m、轴距2.5 m~3 m的乘用车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乘用车生产企业按产品生产过程进行能源消耗的计算、管理、评价与监督。
本文件不适用于非动力总成类的新能源乘用车。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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