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ide for energy saving design of compressed air station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压缩空气站(以下简称空压站)的工艺节能设计、工艺设备选型、公用设施、监控系统、能效设计计算、能效验收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三相交流电源,电压不超过10 kV,由电动机驱动、单机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18.5 kW、排气压力在0.3 MPa~1.6 MPa范围的空气压缩机,供气总量大于4 m3/min和空气压缩机总运行功率大于37 kW的空压站的节能优化设计、改造和评价。
本标准不适用于空分站和井下、洞内等特殊场所的空压站。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压缩机分会、气体净化设备分会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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