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aesthetic and respiratory equipment—Low-pressure hose assemblies for use with medical gases
本文件规定了用于氧气、氧化亚氮(笑气)、医用空气、氦气、二氧化碳、氙气、上述气体的特定混合气、93%氧、驱动手术器械用空气、驱动手术器械用氮气以及真空的医用气体低压软管组件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1 400 kPa的软管组件和绝对压力不大于60 kPa的真空系统软管组件。
本文件未规定软管组件的气体专用性进气口和出气口接头的尺寸和配置。
注1:不可互换螺纹(NIST)接头的尺寸和配置在GB/T 45895中有规定。
注2:为快速接头设计的终端在GB/T 45898.1中有规定。
本文件未规定用于驱动手术器械用空气的供应和排放的同轴软管的要求。
本文件未规定软管组件的预期用途。
注3:环境因素见附录B。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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