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quirements of the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Part 31:Wood industry enterprise
本文件界定了木材加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相关的术语和定义,确立了核算总则,规定了计量与监测要求、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内容,描述了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木材和木质材料为主要原料生产相关产品为主营业务的生产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企业参照使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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