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minaires—Part 2-8:Particular requirements—Handlamps
本文件规定了使用电源电压不超过250 V的电光源的手提灯和类似的可移式灯具的要求,这些灯具是手持的、用钩子吊挂或搁置在某一表面上。本文件与第1部分1)的有关章条一起使用。
本文件适用于通过蝶形螺钉、夹子或磁铁固定到支架上的手提灯,以及用于检查桶体内部的灯具。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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