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eral safety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electricity use for gas-burning appliance
本文件规定了燃气燃烧器具(以下简称“燃具”)用电安全的分类、电气结构和材料、电气性能、电磁兼容安全性、远程操作、电气相关信息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GB 16914所规定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的燃具。
本文件不适用于使用三相交流电源的燃具和仅使用电池的燃具,以及集成燃具中仅用电能实现其使用功能的集成部分(如集成灶中的电烤箱、气电两用灶中的电磁灶等集成部分);也不适用于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燃具,以及特殊环境(如腐蚀性气体环境等)中使用的燃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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