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formity assessment—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hird-party marks of conformity
本文件规定了第三方符合性标志的通用要求,包括其颁发和使用。
本文件适用于以不同形式和各种媒介颁发和使用的第三方符合性标志,包括采用电子存储和显示标志的数字化表示、机器可读代码、分布式账本技术(区块链)或其他电子手段。
注1:本文件也可作为第三方合格评定之外的其他活动中使用符合性标志的指南。
注2:根据本文件,第三方符合性标志还包括授权标识,如认可标识。为保持术语的一致性,它们被称为认可标志。
注3:根据本文件,第三方符合性标志可包括徽标(如合格评定机构的标记或商标)、标识(如认可协议中的授权标识或适用方案的描述)或它们的组合。
注4:根据本文件,第三方符合性标志作为证明符合性的图形化表示可是多个标志的组合(如符合多套规范的标示、满足单个规范的代码)。
注5:本文件不适用于仅表明名称、代码或分类的标志。此外,本文件也不适用于图形化表示(如合格评定制度或方案的图形化表示)或者徽标(如认可机构协会或合格评定机构协会的徽标)。
注6:第三方符合性标志基于包含监督功能的合格评定方案。
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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