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quefied petroleum gas steel cylinders for vehicles
本文件规定了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车用钢瓶)的型式、材料、设计、制造、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涂敷、贮运、设计使用年限和出厂文件。本文件适用于设计、制造在环境温度(-40 ℃~60 ℃)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2.2 MPa,公称容积20 L~240 L,可重复盛装符合GB 19159的道路机动车用LPG钢瓶和场内机动车用LPG钢瓶。
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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