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ght-signalling devices for motorcycles and mopeds
本文件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光信号装置的同一型式判定、总体要求、配光要求、试验和检验规则等。
本文件适用于L1类~L5类车辆的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转向信号灯、倒车灯和后牌照板照明装置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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