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roleum and natural gas industries—Specific requirements for offshore structures—Part 6:Marine operations
本文件规定了海上作业的规划和工程设计的要求和指导意见,包括设计和分析海上作业所需的部件、系统、设备及流程,以及安全执行这些作业的方法或程序。本文件适用于海上结构物的海上作业,包括:--钢质和混凝土重力基础结构(GBS);--桩基式钢结构和顺应塔;--张力腿平台(TLP);--深吃水浮体(DDF),包括深吃水立柱式平台或深吃水沉箱装置(DDCV);--半潜式生产平台(FPSS);--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FPSO);--其他类型的浮式生产系统(FPS);--移动式海上装置(MOU);--以上结构物的上部组块和构件;--水下基盘和类似结构;--重力锚、锚桩、拖曳埋入锚、吸力锚或其他类型锚;--筋腱基座;--相关系泊系统。本文件也适用于现有结构物的改造,例如新增上部组块的安装。本文件不适用于如下海上作业:a)〓未暴露于海洋环境如在陆地建造场地的施工;b)〓钻井、工艺处理和石油化工作业;c)〓结构物服役期内的日常例行海上作业;d)〓移动式海上钻井装置上的钻井作业;e)〓海底管道、立管和脐带缆的安装;f)〓潜水作业。
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55)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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