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ectricity metering equipment(AC)—Particular requirements—Part 2:tatic harmonic meters for active energy
本文件规定了静止式谐波有功电能表(以下简称“仪表”)的标准电量值、结构、标识和文件、计量性能、气候、外部影响、计量性能保护及电气要求,描述了相应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新制造的、在50 Hz或60 Hz电网中使用的、电压不超过600 V的仪表,并且仅适用于其型式试验。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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