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c information guidance systems—Setting principles and requirements—Part 2:Airport
本文件界定了民用机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以下简称“机场导向系统”)的构成,确立了设置机场导向系统的总体原则和要求,规定了机场导向系统中不同子导向系统的具体设置要求及导向系统间相互协调的要求、导向系统的维护和调整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民用机场航站楼内以静态标志为主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置。城市航站楼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置参考使用。
本文件不适用于机场航站楼内应急疏散导向系统和安全标志的设置。
注1:城市航站楼是机场航站楼基本功能向机场周边城市及区域的延伸和拓展。城市航站楼按照与对应机场的相对位置分为机场所在城市的城市航站楼和异地城市航站楼。
注2:公共建筑物内应急疏散导向系统的设置规定在GB/T 23809.1中,安全标志的使用规定在GB/T 2893.5中。
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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