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xed compressed air foam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
本文件规定了室内、室外或者室内外使用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的技术要求、试验报告、使用与维护说明、标志,描述了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场所和民用建筑用固定式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产品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本文件不适用于有关空气压缩机组、压缩气体瓶组等驱动装置以及泵组的设计和制造的技术安全要求。
注1:本文件未包括非正常使用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而产生的特殊危害。
注2:本文件未包括与任何类型的机械、电气、液压、气动和其他设备相关的危险,按照此类设备的相应标准处理。
注3:本文件未包括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噪声引起的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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