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enhouse gas—Quantification method and requirements for 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s—Man-made fibres
本文件规定了化学纤维产品部分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的范围、量化目的、量化范围、清单分析、影响评价、结果解释和产品部分碳足迹报告等。
本文件适用于涤纶、锦纶、粘胶纤维、氨纶、腈纶、丙纶、维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化学纤维产品部分碳足迹的量化和报告。
本文件不适用于循环再利用涤纶、循环再利用锦纶、循环再利用丙纶等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碳抵消和产品部分碳足迹信息交流不在本文件的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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